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2023 年财务概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90,586,799.66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9,575,847.18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60,147,356.94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 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 可不再提取。鉴于 2021 年,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
注册资本的 50%。因此,2023 年,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666,402,051.57 元。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 2023 年度的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登记上市后的总股本 2,066,602,352 股为基数(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71,988,423.36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 6,294,413,628.21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不存在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