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6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2020 年财务概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750,567,812.57 元 ,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211,605,684.5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43,232,397.1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 194,323,239.71 元,加母公司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364,047,747.89 元。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
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62,520,720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5,630,1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898,417,567.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不存在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现状、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同时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决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