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0-019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9 年财务概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142,121,542.3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89,794,930.1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按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8,979,493.01 元,加母
公司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 1,293,079,369.36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73,894,806.47 元。
二、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 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2,520,72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58,756,216.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615,138,590.47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不存在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现状、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同时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