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64,503,988.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450,398.82元,加母公司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37,153,473.5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5,207,062.96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2,520,72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2,127,69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93,079,369.3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