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7,541,684.90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754,168.49元,加母公司
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2,493,650.75元,截至2017年12
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9,281,167.16元。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2,520,72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2,127,693.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37,153,473.56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此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