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议 案》,现 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 及第
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
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没有
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2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69)。
(三)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 ,会
议同意取消拟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公 司控股股 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向公司董
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增加“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向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增加《<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四)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 ,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五)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 于公
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73)。
(七)2022 年 1 月 5 日, 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 第十 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八)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 151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99.50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
(九)2022 年 9 月 1 日, 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十一 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3 年 9 月 4 日, 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 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 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和 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同意对在第一个限售期内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
(十三)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十四)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五)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 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和 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对在第二个限售期内已离职 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 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 件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二、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2 月 1 日, 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十 一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在
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 年 2 月 11 日,公司 披露了《公
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7)。
(三)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四)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十 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 226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655.40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5 日。
(六)2023 年 9 月 4 日, 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 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4 年 1 月 2 日, 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和第 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八)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11 人,实际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0.00 万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9 日。
(九)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和第 十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