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就名下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事宜
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泽股份”)
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就名下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事宜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因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方案的批复》、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如意校区扩建项目(一期)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批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呼市政府”)拟收回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双奇”)位于呼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西侧国有土地使用权,内蒙双奇拟与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呼市土地收储中心”)就上述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事宜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涉及的两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总金额合计为 5,696.7683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使用权收回方为呼市政府,实施单位为呼市土地收储中心,呼市土地收储中心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地块 1)
1、协议双方
甲方: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乙方: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条款
(1)该宗地土地信息
土地证号:呼国用(2009)第 00160 号,证载面积:26,256.73 平方米
(合 39.38 亩),用途为工业用地。
(2)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金额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 4,319.2321 万元对该宗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
(3)支付方式
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承诺在 20 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土地权属证书的注销登记。甲方在甲乙方互相配合完成土地使用权证注销之日起 25 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土地补偿费 4,319.2321 万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地块 2)
1、协议双方
甲方: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乙方: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条款
(1)该宗地土地信息
土地证号:呼国用(2004)字第 0240 号,证载面积:8,065.2 平方米(合
12.1 亩),用途为工业用地。
(2)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金额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 1,377.5362 万元对该宗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
(3)支付方式
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承诺在 20 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土地权属证书的注销登记。甲方在甲乙方互相配合完成土地使用权证注销之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土地补偿费 1,377.5362 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经内蒙古住恒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交易定价依据合理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后,公司仍可以继续使用如意厂区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设备设施,不会影响内蒙双奇的持续生产经营,同时公司珠海生物医药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基地建设也在稳步推进中,南北双基地格局的构建将有效提高公司“金双歧”、“定君生”等微生态制剂产品的生产供给能
力。本次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