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534 深市 万泽股份


首页 公告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拟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8,000 万元且不超过 16,000 万元。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关于计划增持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函》,万泽集团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8,000 万元且不超过 16,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前,万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97,542,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9%。

  3、前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披露及实施情况:无。

  4、前 6 个月内持股变动情况:万泽集团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发行了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本公司股
票为标的,债券简称:22 泽 EB01、22 泽 EB02,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进入

换股期;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了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债券简称:22 泽 EB03、
22 泽 EB04,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进入换股期。其中,部分“22 泽 EB03”
的债券持有人于 2023 年 6 月下旬进行了换股,导致万泽集团被动减持公司股票 65,189 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万泽集团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16,000 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设价格区间,万泽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实施期限:增持期限自公司披露本次增持计划之日起 6 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5、增持股份方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6、资金来源:万泽集团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8、相关承诺:万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将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内完成披露的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除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的被动减持外,不会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万泽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法律法规变化、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
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计划将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