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94,963,0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4,963,09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8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8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8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公司因实施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得的现
金红利由公司暂时留存,在该部分股份解锁后直接发放给激励对象,若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锁,则公司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回。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6*****549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8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海岸环庆大厦 8 楼
咨询联系人:李畅、关雷
咨询电话:0755-83241679
传真电话:0755-8395051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