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0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以二级市场购买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的方式获取本公司股票,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原计划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鉴于公司预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原规定期限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2日、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三、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采取二级市
场购买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受市场环境、资管政策变化及内幕信息敏感期等因素的影响,加之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1月3日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4号指引》”),进一步细化、更新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截至目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预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同时,根据《第4号指引》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已根据《第4号指引》相关要求,另行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目前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我们同意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