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审批程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5月22日、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23日、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情况
(一)修订原因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受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及内幕信息敏感期等因素的影响,考虑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决
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1、修订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修订前: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共5人,均为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累计认购不超过2,50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约为100%。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变动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资明细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万份) 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
的比例
1 毕天晓 董事、总经理 650 26%
2 崔树森 董事 450 18%
3 王国英 监事会主席 400 16%
4 蔡勇峰 副总、董秘 600 24%
5 林丽云 财务总监 400 16%
合计 2,500 100%
修订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员工。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共7人,累计认购不超过2,50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约为100%。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变动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员工出资明细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万份) 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
的比例
1 毕天晓 董事、总经理 525 21%
2 陈岚 董事、副总 475 19%
3 崔树森 董事 350 14%
4 王国英 监事会主席 175 7%
5 蔡勇峰 副总、董秘 475 19%
6 林丽云 财务总监 325 13%
7 其他员工 / 175 7%
1人
合计 2,500 100%
(2)修订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修订前: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修订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
划设管理委员会,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中与之相关的内容亦相应调整。
(3)修订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修订前: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及变更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修订后: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内幕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期;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三、 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及内幕信息敏感期等因素的影响,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修订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修订后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对修订后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参与对象名单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