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5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在深圳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年11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
际参会董事8人,独立董事凌文昌先生因工作关系,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独立董事杨高宇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林伟光先生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
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万泽集团持有的天实和华置业(北京)有
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可持续的经营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
名为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月 19 日更名,以下简称“万
泽地产”)受让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持有的天实和华
置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实和华”)30%股权,受让价格 2.46
亿元,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林伟光、杨竞雄、王国英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6 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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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情况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2-065)。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万泽地产将天实和华 30%的股权为万泽集团
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2012 年 7 月,万泽集团通过债权重组方式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银行”)、奥地利奥合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以下简称“奥地利银行”)、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
信托”)【以下统称“银团”】处收购银团享有的价值人民币 8 亿元债权(华
润银行债权:4 亿元,华澳信托债权:2.1 亿元,奥地利银行债权:1.9
亿元)。同月,万泽集团将该 8 亿元债权转让给大连鑫星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连鑫星”),作为转让对价,大连鑫星将其所持天实和 99%股权
转让给万泽集团,并将剩余的天实和华 1%股权质押给万泽集团,该股权
转让、质押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分别办理完毕。
为了确保 2012 年 7 月 2 日万泽集团与华润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2012062902247001 的《银团贷款合同》的履行,万泽集团同意将其依法
持有的天实和华 99%的股权向质权人出质以保障华润银行对万泽集团有
限公司人民币 5.8 亿的债权(贷款期限为 2 年),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与华
润银行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签署了编号为:华银(2012)珠质字(异地)
第 1360 号《质押合同》,并且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现万泽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天实和华 30%股权转让给万泽地产,由于
万泽集团是以承债式受让股权,万泽集团持有的天实和华全部股权已被
整体质押,且债权重组、贷款与担保物权不能分割,因此作为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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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提条件质权人要求在完成上述天实和华 30%股权转让的交易之后,
万泽地产仍须将受让的天实和华 30%股权质押给华润银行(万泽集团目
前正办理将其持有的天实和华 4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常乐,常乐亦须
受让的天实和华 40%的股权为万泽集团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给银团)。股
权质押期限至万泽集团与华润银行《银团贷款合同》履行完毕。同时,
万泽集团承诺,万泽集团此次 30%股权转让后仍持有的天实和华 29%股
权将在 2013 年上半年转让给万泽地产;大连鑫星目前持有的天实和华
1%股权也将在转让给万泽集团后,由万泽集团在 2013 年上半年转让给
万泽地产,最终使万泽地产取得对天实和华的控股权,并争取在 2013 年
上半年解除天实和华股权质押事项。
万泽集团为保证万泽地产的合法权益,万泽集团将以其持有的万泽
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业公司”)100%
股权、北京万泽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宏润”)25%
股权为万泽地产提供反担保。
安业公司概况:深圳市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深圳市
福田区笋岗西路金源山大厦五层东侧2号房,注册资本人民币1084万元,
万泽集团持有100%股权。安业公司拥有位于深圳市清水河片区的编号为
“H407-0060”及“H407-0061”两宗地块之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土地面积
为33,629平方米,目前已经签署了土地出让合同,但尚未取得相关权属
证书。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资评报(2012)
沪第535 号),安业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82亿元。
万泽宏润概况:万泽宏润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3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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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9日签署了“京地出【合】(2003)第359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土地面积0.6551公顷,合同价款4356.13万元,于2010年10
月取得相关土地证书,目前尚未达到实质开发的条件。根据银信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资评报(2012)沪第536号),北京宏润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01亿元。
关联董事林伟光、杨竞雄、王国英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6 名,同
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情况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2-066)。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常州万泽置地公司银行贷款 3000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万泽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州置地),因开发建设万泽国际大厦存在资金缺口,于 2011 年 4 月向
华商银行申请贷款 8000 万元,贷款主要用于万泽国际酒店装修。董事会
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同意本公司为常州置地向华商银行贷款 5700 万元的
本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五年。2011 年 5 月 26 日,华商银行
实际向常州置地放贷 5000 万元,2012 年 7 月 1 日,常州置地归还华商
银行 500 万元本金,截止 2012 年 11 月 27 日,贷款余额 4500 万元,尚
余 3000 万元贷款待发放。为补充流动资金,常州置地向华商银行申请发
放剩余 3000 万元贷款。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常州置地向华商银行贷款
3000 万元的本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连同 201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对常
州置地向华商银行贷款 5000 万元的担保,累计为常州置地项目上述提供
8000 万元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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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董事会同意常州置地项
目酒店房产证及酒店房产证对应的土地证抵押予华商银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广东万泽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一、二、三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
事周小雄、杨高宇、凌文昌就以上议案一、二给予了事前认可,并于会
议审议之后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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