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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3 深市 顺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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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钠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0

顺钠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议案 6.00《选举吴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昊先生未当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9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新业楼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志雄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7,378,56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7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7,374,16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1.3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0,00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37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共 11 项,表决情况如下:

  1.00《选举黄志雄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6,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545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45%;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0《选举张逸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6,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545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45%;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00《选举张译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00《选举魏恒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00《选举蔡惠燕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6.00《选举吴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802%;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14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不通过。

  7.00《选举刘燕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182%;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12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8.00《选举伍立斌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9.00《选举曹晴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00《选举王硕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6,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545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45%;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1.00《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叶罗沅先生、肖健先生、陈贤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01《选举叶罗沅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221,062,6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7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1,4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182%。

  表决结果:当选。

  11.02《选举肖健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221,062,4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7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1,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727%。

  表决结果:当选。

  11.03《选举陈贤凯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360,001,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6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1,1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182%。

  表决结果:当选。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蔡海宁、周耀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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