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1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344,708,34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0.65 元(含税),合计
22,406,042.10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 552,270,183.19 元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4,708,34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8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时间安排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及红利发放日为 2024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华金街 58 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 33A 层
咨询联系人:刘平
咨询电话:0756-3612810
传真电话:0756-361281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