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2-00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 8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0 万元,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 266.73 万元。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5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16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3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自洪,201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9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4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陈良,201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 55 万,内控 30 万),系按照大华所提供
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8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 55 万,内控 30 万),本期审计费用较上
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 85 万元人民币,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黄燕飞、王怀兵、黎文靖、安寿辉事前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4、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