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3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整体出售公司剩余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房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珠海市夏湾新村 33 栋共 21 套单身公寓及
单车房以不低于人民币 488.8 万元的价格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整体出售;将珠海市南屏华苑
小区单车房(4 套)以不低于人民币 160 万元的价格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整体出售(详见 2012
年 8 月 1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整体出售南屏华苑小区剩
余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 501.2 万元的价格,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将公司位于
珠海市南屏华苑小区的剩余 14 套住宅房产整体出售(详见 8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鉴于房产公开挂牌须买方在摘牌时一次性付全款到交易中心,在资产交接后再由
交易中心转款给卖方。目前没有一次性付款的意向买方,挂牌出售存在不确定性。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出售公
司剩余闲置房产的议案》,11 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房产出售方案进行调整,将上述
房产以人民币 12,927,383 元的价格(相当于资产评估价 1,436.38 万元的 90%)向珠海市
东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神投资”)整体出售。
3、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报政府部门批准。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东神投资,成立于 2011 年 9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许清彬,主营业务
为项目投资;室内装饰、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汽车租赁;商业的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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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珠海市南屏南泉路 16 号南屏华苑小区 1、2、3、4 栋底层单车房及 14 套住宅房
南屏华苑小区为公司自建住宅楼,于 1992 年落成,目前剩余 14 套住宅房产权,住宅
房建筑面积共 1,192.31 ㎡,每套建筑面积在 76.5-86.5 ㎡之间,现作零散出租,每套每
月租金 500-800 元。南屏华苑小区 1、2、3、4 栋底层单车房建筑面积 1079 ㎡,为住宅房
的配套设施。
2、珠海市拱北夏湾路 3 号夏湾新村 33 栋 7、8、9 层共 21 套住宅房及 25 栋 101、102、
103、104 车库
公司于 1995 年购入该房产,住宅房建筑面积共 895 ㎡,每套建筑面积 36-48 ㎡。现
作零散出租,每套每月租金 400-500 元。夏湾新村 25 栋 101、102、103、104 车库建筑面
积 274 ㎡,为住宅房的配套设施。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以 2012 年 3 月 15 日为评
估基准日,对公司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住宅类物业采用市场法、单车房建筑
物采用成本法、单车房所占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上述房产评估值合计为
1,436.38 万元。
四、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
公司(甲方)以 12,927,383 元的价格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东神投资(乙方)。
2、款项支付
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已经支付定金人民币 100 万元给甲方。
在协议签订前,乙方应提前落实银行按揭贷款事宜,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员负责申
请指定房产的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再支付人民币
400 万元。指定银行确定放贷后,由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按揭部分购房款”。若按揭部
分购房款与乙方已付金额不足全部购房款总额,乙方应于银行确定放款金额后 5 日内补
足;若按揭部分购房款与乙方已付金额超过全部购房款总额,甲方于收到按揭贷款后 2 个
工作日内,将多余部分退还乙方。
3、产权交割
乙方付清全部购房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办理过户要求的税费缴付等手续。
在前述税费的征管部门完成征收手续并出具相应凭证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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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标的房地产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五、交易对公司影响
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整体出售闲置房产存在困难和风险,董事会对出售方案进行调
整,有利于尽快回收资金,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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