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7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 年6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 年5 月28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董事会6 名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力合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2.35%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1,358.5 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深圳力合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3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股权转让款于转让合同生效后七
日内支付。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冯冠平、朱方、马喜腾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转让深圳力合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2.35%的股权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
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冯冠平、朱方、马喜腾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
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上
述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