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2000年12月12日,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与深圳市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2,496,500股份中的32,758,830股转让给深圳市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919,610股转让给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
此次股权转让尚需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手续完成后,深圳市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5%;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3.2%;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将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
特此公告
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