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3—01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
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9 日下
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8 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许鸿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483,832,7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8.853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476,303,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7.93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7,529,66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1076%。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7,529,66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1076%。
2、其他人员出(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本议案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71,215,888 股,占 39.59%)已按规定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58,280,694 99.9413% 93,038 0.0587% 0 0.0000%
中小股东 7,436,631 98.7644% 93,038 1.2356%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71,215,888 股,占 39.59%)已按规定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58,278,534 99.9399% 95,198 0.0601% 0 0.0000%
中小股东 7,434,471 98.7357% 95,198 1.2643%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483,739,760 99.9808% 93,038 0.0192% 0 0.0000%
中小股东 7,436,631 98.7644% 93,038 1.2356%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丽华、黄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签字盖章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