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1—03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
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
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 235 号恒运大厦 6 层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许鸿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 402,283,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8.720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397,886,9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8.078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4,396,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6417%。
2、其他人员出(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402,206,450 99.9810% 76,600 0.0190% 0 0.0000%
中小股东 5,287,176 98.5719% 76,600 1.4281%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402,206,450 99.9810% 76,600 0.0190% 0 0.0000%
中小股东 5,287,176 98.5719% 76,600 1.4281%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402,206,450 99.9810% 76,600 0.0190% 0 0.0000%
中小股东 5,287,176 98.5719% 76,600 1.4281%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402,206,450 99.9810% 76,600 0.0190% 0 0.0000%
中小股东 5,287,176 98.5719% 76,600 1.4281%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402,206,450 99.9810% 76,600 0.0190% 0 0.0000%
中小股东 5,287,176 98.5719% 76,600 1.4281%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402,206,450 99.9810% 76,600 0.0190% 0 0.0000%
中小股东 5,287,176 98.5719% 76,600 1.4281%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402,226,550 99.9860% 56,500 0.0140% 0 0.0000%
中小股东 5,307,276 98.9466% 56,500 1.0534%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做了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对 2020 年
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丽华、黄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签字盖章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