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1—02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3 月 4 日、3 月 5
日、3 月 8 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及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销售公司分别于2019年、2020年先后对外出售碳排放配额。详情见公司2019年、2020年定期报告。2021年截至目前,未发生碳排放交易。
经核实,公司、大股东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核实,公司大股东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 2021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1-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5% - 100%。2020年度财务数据的具体情况将在2020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初步估算,具体以2020年度报告为准。截至目前,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