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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8

广弘控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
  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缪安民先
  生和夏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天武先生、
  胡志勇先生和谌新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
  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谌新民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
  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李胜兰女士在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的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胜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

  1.蔡飚

  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历任广东
省商贸控股集团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广弘资产监事会主席,广东教育书店董事长。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蔡飚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高宏波

  1980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新锦安实业发展(深
圳)有限公司,2013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兰光集团董事长。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宏波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缪安民

  1967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历任广东省
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缪安民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夏斌

  197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广东威雅光电副总
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出版集团投资运营部副总监、投融资部副总监,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投资部(加挂法律事务部)总监。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

  夏斌先生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郭天武

  1970 年 12 月出生,法学博士。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目前兼任中华司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粤澳合作法律咨询委员会粤方专家、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6 年 7 月至今在中山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天武先生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胡志勇

  1965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1994 年 12 至今在广州大学商
学院会计学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广州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广州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中心主任,广州大学智慧金财税研究所所长,广东省智慧金财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粤港智慧金财税联合创新中心主任。现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会长,广州市会计师公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第六届学位委员会会计专业硕士教指委委员,2021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志勇先生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谌新民

  1962 年 10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1996 年 12 月至今任华南师范
大学人力资源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历任江西宜春学院副系主任,中共江西宜春地委科长,财政部
属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主任,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广东省人民政府首届省长顾问专家,广东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专家,人社部专家委员会专家,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中国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会长,广东现代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以及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金融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

  谌新民先生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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