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3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弘控股)发展及满足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弘资产”)租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作为办公使用。双方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签
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本次关联交易租赁办公场地为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680 号广弘大院自编 1 栋(一、二、三楼)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房屋使用面
积 3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
租金为 2,520,000 元/年,从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 2%,前 6 个月为装修免租期。
(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交易的相关事项,4 名关联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陈楚盛先生和夏斌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 2020 年 12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54、55)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租赁场地装修项目工程进度放缓,为减轻广弘控股租金负担,努力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也为了促进广弘控股加快发展,2021 年 6月 30 日广弘资产(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弘控股(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房
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第五条第
(二)款约定的装修免租期延长 6 个月,即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2、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无需支付额外费用,有利于减轻公司租金负担,促进公司加快发展,上述事项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