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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9 深市 广弘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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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国有股权整体划转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6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国有股权整体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或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资产)发来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国有股权整体划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根据广东省政府相关会议决定,将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控股集团)所持广弘资产的51%的国有股权整体划转给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本次股权完成划转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广弘资产,控股股东广弘资产的控制人将由商贸控股集团变更为出版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本次股权划转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详见公司2019年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

  二、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

  2019年3月5日,商贸控股集团与出版集团签订了《关于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划转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划转协议》),《股权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划出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80号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项目管理,资产受托管理;物业管理、租赁;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划入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1号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物业租赁与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与管理,酒店投资与管理并开展相关的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3、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22日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4778854C;法定代表人:朱贤优;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8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77030.098万元;经营范围:资产营运管理,投资基础上的经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

  4、股权划转标的及基准日

  该股权划转为标的企业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1%股权,以2018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股权划转完成后,划入方持有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1%股权;深圳市兰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4.5%;深圳市新锦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4.5%。

  5、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理

  (1)本协议项下所划转的股权为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不影响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法人地位及国有企业性质。本次划转以
“人随资产走”为原则,划转不涉及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职工分流及安置问题,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现状存续。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继续按现状管理。

  (2)本协议项下股权划转不影响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有的资产、权益的权属,亦不影响其原有债权、债务和或有负债的关系,其债权、债务以及
或有负债依法由工商变更后的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

  6、交割

  (1)划出方和划入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履行有关国有股权划转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划出方向划入方移交与被划转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一切资料。

  (2)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含本日),划入方即依据本协议享有与该划转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享有或承担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经营利润或亏损。

  (3)划转基准日到本次股权划转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7、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时生效。

    三、股权划转后续事项

  本次广弘资产51%国有股权划转涉及间接收购,按相关规定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查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控股股东的股东国有股权划转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