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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8 深市 柳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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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柳工: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4-54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 27~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新一期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柳工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及《柳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前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额 1,951,211,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业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含税金额共计 390,242,392.40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总股本由
1,951,211,962 股变动至 1,964,204,506 股,分配比例由每 10 股派发 2.00 元(含税),变
动至每 10 股派发约 1.986770 元(含税)。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80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鉴于公司近期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9.80 元/股,导致股份回购尚未实施,同时考虑到当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尤其是在混改变革后,公司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667万股~1,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4%~0.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范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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