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3-54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6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了充分释放激励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柳工监事会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6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对公司员工进行了宣贯,并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官网及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内部予以公示,
名单公示期为 10 天,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别员工离职,在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中进行调减,无新增人员。
2.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与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柳工监事会公告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