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19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B 座 28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兰玉女士、王震先生、李元旭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865,025.0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327,606.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62,198,819.19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477,177,624.29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62,198,819.19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96,195,107.00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号)的要求对原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 2020 年度 K12 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议
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和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合称“学大教育”)拟根据K12业务发展规划,在原有个性化学科课程教学的基础上,一方面开设适于素质教育的产品、课程及素质教育特色的学习中心,另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办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原有校区基础建设的完善、资质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公司原有非营利性培
训学校存在向营利性培训学校转型的需求,故公司计划2020年在全国新设(含原有非营利性培训学校变更为营利性培训学校)不超过80家K12体系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
此外,公司预计会根据地方主管部门提高教育培训类机构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增加部分现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注册资本金。
公司拟授权经营层 2020 年度在 6,000 万元的额度内开展 K12 业务对外投资
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 2020 年实际新设及增资的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 2020 年度 K12 业务对外投资额度的公告》。
十、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