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9-057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林湾”)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持本公司股份12,438,5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9305%)的股东椰林湾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1,951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椰林湾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来源为通过协议受让获得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2019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椰林湾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5月17日,公司预披露的椰林湾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即将过半,在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椰林湾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2019年7月3日,公司收到椰林湾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
知函》,截至2019年7月3日,上述椰林湾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7月3日期间,椰林湾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4月4日— / 0 0
椰林湾 大宗交易 2019年7月3日 / 0 0
合计 / 0 0
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即2015年4月25日)至2019年7月3
日之间,椰林湾累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438,544 12.9305 12,438,544 12.9305
椰林湾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38,544 12.9305 12,438,544 12.93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2019年3月14日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前持有的数量,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份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持续期间,椰林湾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
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
完毕。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椰林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椰林湾《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