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8-126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鼎盛控股”)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持本公司股份6,357,6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091%)的股东鑫鼎盛控股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1,951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鑫鼎盛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来源为司法判决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2018年8月20日,公司收到鑫鼎盛控股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8月20日期间,鑫鼎盛控股未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份股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鑫鼎盛控股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10月19日,公司预披露的上述鑫鼎盛控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总股本的比
例(%)
鑫鼎盛控股 集中竞价 2018年10月16日 20.56 27.1212 0.28
交易 2018年10月17日 19.01 69.07 0.72
合计 19.45 96.1912 1.00
鑫鼎盛控股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7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公
司股份共961,9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股份来源为司法判决转让获得的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为18.49元/股至20.78元/股,减持次数共66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5.7623 6.6091 539.5711 5.6091
鑫鼎盛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5.7623 6.6091 539.5711 5.60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2018年4月26日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前持有的数量,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
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鑫鼎盛控股的本次减持计划与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联
性,不会对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鑫鼎盛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鑫鼎盛控股《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