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6-10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银润投资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学大”或“公司”)于 2016
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润投资
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银润投资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银润投资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设立的东吴-招行-银润投资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拟通过资管计划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015年8月7日,公司与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东吴证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综合考虑到经营情况、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和认购对象意愿等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公司拟撤回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润投资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资管计划的
管理人东吴证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提出的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鉴于该事项属于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继续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公司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推出新的员工持股计划。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