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阳 公告编号:2024-09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9月13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太阳股份”或“上市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丁韶华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02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根据南京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2024)苏01破20号《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2024年10月1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现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年10月16日上午,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公司于当日下午收到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召开情况的通报》,现将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12时;
2.会议召开形式:现场及网络形式同步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南京中院第二法庭;
网络会议通道: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合议庭成员、管理人成员、债权人会议
主席单位代表、战略投资人代表、红太阳股份授权代表、红太阳股份工会代表、出资人授权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财务顾问代表,列席参会的有高淳区推进办代表。
二、会议议程及表决事项
(一)会议议程
1. 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2. 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3. 审议表决《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债务人作自行管理财产及营业事务的报告以及管理人作重整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
5. 审议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6. 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7. 审议表决《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
(二)表决事项
共四项,分别为《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重整计划草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
三、表决情况
在预重整期间全体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预重整方案基础上,本次重整过程中,对上述表决事项由各债权人进一步表态。根据目前线上线下债权人反馈情况了解,本次会议效果良好,有利于彻底解决资金占用的追偿、业绩承诺的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全面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治理架构的完善,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权利,根据相关债权人申请,并经南京中院同意,上述表决事项的表决期限至2024年10月23日24:00截至。管理人将在上述表决期限届满后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告上市公司,由公司及时依法披露。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被南京中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因南京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9日开市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ST红阳”。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因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且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2021年5月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
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余额为 288,272.59 万元(未经审计)。
6、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关于重庆中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事项的公告》,由于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整中邦”)未完成业绩承诺,红太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医药集团”)需依约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50,633.62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承诺对红太阳医药集团所做的承诺承担全
额履约担保责任。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前述业绩补偿款。公司已向红太阳医药集团、南一农集团发书面通知追偿业绩补偿款,并向南一农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保留了对南一农集团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相关资产、提起诉讼等追偿措施的权利;且计划在公司重整程序中由重整投资人以现金形式全额代偿50,633.62万元业绩补偿款事项,最终以经南京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7、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
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目前,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正在进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风险。截至目前,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67,8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1.76%、司法冻结 182,430,485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99.73%及轮候冻结659,752,39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360.66%。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8、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召开情况的通报》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