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4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0525,证券简称:ST红太阳)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2、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同时,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监管部门认定退市的情形。
3、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苏01破申62号,南京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当前公司预重整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前期,共有9户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同时,对于有投资意向的业界知名、优质实力企业,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重整推进与未来发展的原则,公司继续与其保持接洽和磋商,并配合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后续将进行遴选确定重整战略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若公司预重整成功
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债务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4、公司通过公开信息关注到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相关债权事项,本次债权拍卖不涉及南一农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对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影响公司重整工作的正常推进。
5、截至目前,除上述公司进入预重整和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
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
号:沪证专调查字 202008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
行立案调查。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
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8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5.1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2023年 5 月 12 日,公司针对《告知书》中的有关事项按参加了听证程序,目前尚未有进一步消息,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4、南一农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也可能会引起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5、公司因2022年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且未在一个月内解决,且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6、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
目前公司正会同各方积极准备中,争取2023年6月7日前回复并披露。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