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0-11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
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冯丽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管亚梅女士已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且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冯丽艳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冯丽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补选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冯丽艳、涂勇、赵晓华,其中,冯丽艳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 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本人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保证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因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
证专调查字 202008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基于上述情况,本人尚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可能会产生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 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融资信贷相关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和更新,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工作效率,便于公司融资业务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以下融资信贷相关文件:
1、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融资信贷相关文件:签署最高额度不超过最近经审计总资产 50%以内融资授信业务的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可单次签署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10%以内融资借款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银行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国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商品融资等;
上述授权范围不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授权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 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