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0-10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
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冯丽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管亚梅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的申请。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冯丽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冯丽艳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冯丽艳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了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
冯丽艳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 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3:00 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18 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 票 0 票 0 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月 29日
附:冯丽艳女士简历
冯丽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曾任河南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河南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郑州百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主管会计,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现任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本次被提名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丽艳女士擅长会计和评估理论与实务,主要从事企业会计准则、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向研究;出版教材 3 部;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河南省软科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河南省社科联等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 10 余项;在《南开管理评论》、《管理学报》、《财经理论与实践》等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0 余篇;荣获“河南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冯丽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冯丽艳女士不属于“违法违规失信者”及“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