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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太 阳:关于续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4-2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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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10-01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曾于2000 年1 月25 日与控股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简称《许可合同》),红太阳集团有
    限公司许可本公司在2000 年2 月1 日至2005 年1 月31 日的五年期
    限内无偿使用“红太阳”商标;2004 年2 月26 日,本公司与红太阳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补充协议》,双方同意《许
    可合同》许可期限在原来基础上延长五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避免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
    争,并保证本公司使用许可商标的延续性,公司于2010 年4 月27 日
    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补充协议二》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双方同意《许可合同》许可期限在《〈商
    标使用许可协议〉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再延长五年,即无偿使用期至
    2015 年1 月31 日结束。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因此本公司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续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寿海先
    生、汤建华先生、杨春华女士和张爱娟女士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2 -
    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
    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县桠溪镇东风路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寿海;
    注册资本:28023.884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药(凭许可证经营)、三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
    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化肥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农
    药产品包装的生产、销售(凭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
    点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
    2、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县迎宾路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寿海;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管理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红太阳”
    商标。
    四、《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10年4月27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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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红太阳”商标。
    4、交易价格:
    双方确认:本公司无偿使用“红太阳”商标的期限延长至2015 年
    1 月31 日。
    5、其他相关条款
    (1)双方确认在许可期限内乙方为使用许可商标生产包括但不限
    于杀虫剂和杀菌保鲜剂(以下称为“被许可产品”)的权利人,且该
    等许可为普通使用许可。
    (2)在许可期内,乙方准备生产甲方或任何被许可第三方尚未开
    始生产的产品,乙方具有许可商标的优先使用权。
    (3)双方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期限在《〈商标使用
    许可协议〉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再延长五年,即至2015年1月31日结
    束。许可期限届满时,若乙方提出展期要求,则双方将另行协商解决。
    (4)如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使用
    许可合同补充协议》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二的内容为准;
    本补充协议二未规定的,仍适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使用
    许可合同补充协议》。
    6、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补充协议二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书面协议
    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7、履行合同的期限以及合同的有效期:
    双方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期限在《〈商标使用许可协
    议〉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再延长五年,即至2015年1月31日结束。许
    可期限届满时,若乙方提出展期要求,则双方将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补
    充协议二》,有助于保证本公司使用许可商标的延续性,避免与控股
    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不会损害公司及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4 -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补充协议二》确认本公司无偿使用“红
    太阳”商标的期限延长至2015 年1 月31 日,该项交易不会对公司经
    营和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海章、尹仪民、陈山、陈志斌和任侠审阅了本次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补充协议二》等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
    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补充协议二》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双方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该协议延长了本公司无偿使用“红太阳”商标
    的期限,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人同意《关于续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函;
    4、红太阳股份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
    议〉补充协议二》。
    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5 -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项目 交易类型
    计算指标分
    子
    金额(万
    元)
    计算指标分母
    金额(万
    元)
    占比
    (%)
    是否需
    披露
    是否需股
    东大会审
    议
    与关联法人的关
    联交易(10.2.4
    条、10.2.5 条)
    0
    74552.70
    0 是 否
    与关联自然人的关
    联交易(10.2.3 条、
    10.2.5 条)
    该次交易
    为关联人的关联
    担保(10.2.6 条)
    交易金额
    与同一关联人
    (10.2.10 条)
    与不同关联人的
    同一标的相关的
    交易(10.2.10 条)
    委托理财(10.2.9
    条)
    累积计算
    (十二个
    月内)
    提供财务资助
    (10.2.9 条)
    累积发生额
    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