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4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7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峰先生
6、会议地点:
会议现场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0 号东方宾馆 2 号楼 270A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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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0 人 ,代表
股份数量为 487,513,0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405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85,072,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76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 2,440,31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1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刘涛先生、独立董事沈洪涛女士、董事罗枫女士采用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必东、钟扬飞出席会议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87,274,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06%;反对 238,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0%;弃权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766,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8282%;反对 238,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87,273,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87%;反对 238,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0%;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765,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8264%;反对 238,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0%;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87,274,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08%;反对 23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8%;弃权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766,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8284%;反对 23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8%;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87,273,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89%;反对 23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8%;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765,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8266%;反对 23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8%;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87,274,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06%;反对 238,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0%;弃权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766,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8282%;反对 238,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78,484,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04%;反对 23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71%;弃权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766,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8284%;反对 23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8%;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属关联交易。由于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国际”)持有我公司股票 302,382,302 股,因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且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岭南国际及其关联企业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股份 100,301,686 股)、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6,106,240 股)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冯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87,274,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06%;反对 23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8%;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766,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8282%;反对 23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8%;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 司独立董事沈洪涛、刘涛 、文 吉进行了述职。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 文 刊 登 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必东、钟扬飞
3、结 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专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