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3-001 号
广 州 岭 南 集 团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股 份 减 持 计 划 期 限 届 满
暨 后 续 减 持 计 划 预 披 露 的 公 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42 号)。公司副总经理唐昕先生计划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 1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9%)。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
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唐昕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后续减持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7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6%)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昕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9,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9%)。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2022-042 号)。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唐昕先生发来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高管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16%;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唐昕先生未减持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唐昕先生上述减持计划股份来源于其所持有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账户的股份。
(二)高管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000 0.0116% 78,000 0.0116%
唐昕 其中: 19,500 0.0029% 19,500 0.0029%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500 0.0087% 58,500 0.008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唐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唐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实际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已就上述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唐昕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唐昕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高管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一)减持高管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高管人员的名称:唐昕
2、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01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唐昕先生所持有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账户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唐昕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9%),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
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高管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等相关议案,同意向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四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5,379,061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12,599,000 股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承诺的锁定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限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唐昕先生在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份额遵守了
上述锁定期限承诺,其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此外,唐昕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唐昕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
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唐昕先生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唐昕先生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唐昕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唐昕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