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1-008号
广 州 岭 南 集 团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控 股 股 东 部 分 国 有 股 权 划 转 充 实 社 保 基 金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以充实社保基金。
2、本次国有股份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收到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的函》,来函表示根据《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 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 号)文件决定,以 2019 年 12月 31 日为划转基准日,广州市国资委将持有岭南集团的 10%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由广东省财政厅代广东省人民政府集中持有,并委托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专户管理。
二、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岭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 100%股权;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02,382,302 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 100,301,686 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106,240 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60.99%。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岭南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岭南集团 10%股权;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02,382,302 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00,301,686 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106,240 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60.99%。
本次国有 股权 划转不 会导致 公司控 股股 东和实 际控制 人发生 变化 ,公司 控股股东仍为岭南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号);
2、《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号);
3、《岭南集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的函》。
专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