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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宾馆: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22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09-033 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于二○
    ○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10:30 在广州市东方宾馆会展中心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以书面形式发
    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董
    事冯劲先生、吴裕康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已委托其他董事进
    行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林伟民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温栋荣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张竹筠先生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峰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广州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
    议案》;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
    报告书》〔联信(证)评报字(2009)第A0082 号〕,同意以不低于
    评估价13,132,340.92 元的40%,即不低于5,252,936.37 元的价格
    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广州东方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
    广州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于1994 年由广州市东方酒店集
    团有限公司及我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的股权,我
    公司持有4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经营,该公司拥有的房地产二级资质证书在2001 年年审中未获通过而被吊销。我公司通过广
    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广州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
    权的事宜已取得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
    根据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公开挂牌转让的程序将
    不会在2009 年度完成,该转让的结果不会对公司2009 年度利润产
    生影响;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万华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公司独
    立董事认为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万华文先生符合《公司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部分欠款坏账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会计制度,同意对公司部分长期无法收回的坏账计提减值
    准备,包括广东阳江国际大酒店欠款588.78 万元、广州世界大观
    股份有限公司欠款17.15 万元及中国日报欠款11.25 万元;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会计制度,同意对公司部分长期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包括广州世界大观园股份有限公司计提360.50 万元及广州商业进
    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计提182.50 万元;
    6、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报废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对部分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提前报废,包括东方广场
    的空调柜机净值87.92 万元及一批电脑设备净值21.15 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万华文先生简历:
    万华文 男 32岁 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经理、广州邦正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岭南佳园连锁酒
    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派驻岭南
    佳园连锁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派驻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岭南国
    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派驻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现任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止公告披露日,万
    华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万华文先生符合《公司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