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7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长:郑坚雄先生;副董事长:黄志华先生
2、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郑坚雄先生、黄志华先生、刘勇先生、磨莉女士
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邢良文先生、吴振强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郑坚雄先生、黄志华先生和独立董事吴振强先生共三人组成,由郑坚雄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磨莉女士和独立董事邢良文先生、邢益强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邢良文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郑坚雄先生和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邢良文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郑坚雄先生、独立董事吴振强先生、邢益强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吴振强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贺军女士
2、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廖鸣卫先生、梁亚钊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贺军女士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黄志华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程默先生
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李艳媚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刘垚先生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821629333
传真:(020)82162986
电子邮箱:dm@lonkey.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 87-93 号 201 室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郑坚雄,男,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广东澳联玻
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任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广州市亚洲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鹰金钱海宝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坚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黄志华,男,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华
侨糖厂团委书记、销售部经理、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荔湾区广氏饮品店经营者。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志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勇,男,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广州轻工工贸
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
任、主任。现任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兼任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广州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共赤岗街 T.I.T 创意园党委书记。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磨莉,女,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民盟盟员。曾任广州轻工工
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科员、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发助理、行政部职员,广东雅姿精化有限公司研发部技术员,广东大日生物化学药业有限公司研发部技术员。现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兼任广州现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轻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现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大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奥威隆皮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有股股权代表,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代表,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代表,广州市国资国企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磨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二)独立董事:
邢益强,男,1962 年出生,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
会议主席,中山大学博士,中共党员,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兼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曾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会长,现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名誉会长,广东省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广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广州司法智库专家委员,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海珠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海珠区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珠海、东莞、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三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益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邢良文,男,1963 年出生,本科,致公党员。现任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广州丰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兼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省和广州市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专家、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审计厅第六届、七届特约审计员,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审查委员会委员,
粤港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人才及行业发展委员会委员,广州会计师公会理事,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教育审计协会会员。邢良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良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符合担任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