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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4

广州浪奇: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5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7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 87-93 号 201 室广州市浪奇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钟炼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3 人,代表股份 564,265,15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0.74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64,160,96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28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00,104,18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39%。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101,188,58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51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84,4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00,104,18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39%。

    3、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01、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同意 96,749,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126%;反对
4,024,7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75%;弃权 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749,0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6126%;反对 4,024,7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75%;弃权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9%。
    表决结果:通过。


    1.02、资产置换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62%;反对
4,540,8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75%;弃权 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862%;反对 4,540,8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75%;弃权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3%。
    表决结果:通过。

    1.03、拟置出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62%;反对
4,540,8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75%;弃权 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862%;反对 4,540,8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75%;弃权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3%。
    表决结果:通过。

    1.04、拟置入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877%;反对
4,438,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60%;弃权 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4877%;反对 4,438,1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60%;弃权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3%。
    表决结果:通过。

    1.05、拟置出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96,383,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512%;反对
4,67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24%;弃权 1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383,3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2512%;反对 4,677,3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24%;弃权1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4%。
    表决结果:通过。

    1.06、拟置入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96,486,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527%;反对
4,574,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09%;弃权 1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486,0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527%;反对 4,574,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09%;弃权1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4%。
    表决结果:通过。

    1.07、置换差额的支付。

    表决情况:同意 96,486,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527%;反对
4,287,6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73%;弃权 414,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486,0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527%;反对 4,287,6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73%;弃权414,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0%。
    表决结果:通过。

    1.08、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877%;反对
4,151,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24%;弃权 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4877%;反对 4,151,1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24%;弃权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9%。
    表决结果:通过。

    1.09、资产过户及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877%;反对
4,151,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24%;弃权 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4877%;反对 4,151,1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24%;弃权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9%。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62%;反对
4,253,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39%;弃权 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862%;反对 4,253,8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39%;弃权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9%。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62%;反对
4,253,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39%;弃权 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862%;反对 4,253,8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39%;弃权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9%。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877%;反对
4,151,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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