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5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7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 87-93 号 201 室广州市浪奇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钟炼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3 人,代表股份 564,265,15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0.74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64,160,96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28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00,104,18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39%。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101,188,58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51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84,4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00,104,18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39%。
3、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01、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同意 96,749,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126%;反对
4,024,7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75%;弃权 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749,0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6126%;反对 4,024,7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75%;弃权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9%。
表决结果:通过。
1.02、资产置换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62%;反对
4,540,8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75%;弃权 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862%;反对 4,540,8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75%;弃权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3%。
表决结果:通过。
1.03、拟置出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62%;反对
4,540,8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75%;弃权 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862%;反对 4,540,8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75%;弃权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3%。
表决结果:通过。
1.04、拟置入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877%;反对
4,438,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60%;弃权 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4877%;反对 4,438,1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60%;弃权1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3%。
表决结果:通过。
1.05、拟置出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96,383,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512%;反对
4,67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24%;弃权 1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383,3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2512%;反对 4,677,3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24%;弃权1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4%。
表决结果:通过。
1.06、拟置入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96,486,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527%;反对
4,574,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09%;弃权 1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486,0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527%;反对 4,574,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09%;弃权1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4%。
表决结果:通过。
1.07、置换差额的支付。
表决情况:同意 96,486,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527%;反对
4,287,6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73%;弃权 414,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486,0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527%;反对 4,287,6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73%;弃权414,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0%。
表决结果:通过。
1.08、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877%;反对
4,151,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24%;弃权 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4877%;反对 4,151,1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24%;弃权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9%。
表决结果:通过。
1.09、资产过户及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877%;反对
4,151,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24%;弃权 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4877%;反对 4,151,1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24%;弃权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9%。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62%;反对
4,253,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39%;弃权 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862%;反对 4,253,8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39%;弃权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9%。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62%;反对
4,253,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39%;弃权 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19,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3862%;反对 4,253,8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39%;弃权414,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9%。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622,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877%;反对
4,151,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