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 浪奇 公告编号:2021-10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半年度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0.65 亿元–0.90 亿元 亏损:1.15 亿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0 元/股至 0.14 元/股 亏损:0.18 元/股
3.预计的期末净资产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母公司 -26.5 亿元至-26.72 亿元 17.81 亿元
所有者权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贸易业务前期积累银行借款的影响,需支付贸易业务借款相关利息费用约 0.68 亿元。
报告期内,根据贸易业务案件进度,需支付相关诉讼及中介等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谋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全力保持生产经营稳定,公司绿色日化和健康食品两大板块有序增长。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了“红棉”及“广氏”两大自有品牌的推广,凸显品牌价值,收入、利润同比增幅明显。
四、风险提示
1、因 2020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截止目前,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公司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上述案件的调查结果是否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