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 浪奇 公告编号:2021-10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李建华先生的辞职报告。李建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建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李建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于李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黄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黄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补选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附件:黄志华先生简历
黄志华:男,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华侨糖厂团委书记、销售部经理、厂长助理、副厂长。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
黄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