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4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上年同期
项 目 本报告期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000 万元-12,000 万元 1,712.90 万元 2,614.9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0 元/股–0.19 元/股 盈利:0.03 元/股 盈利:0.04 元/股
注:公司于 2019 年收购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100%
股权。收购华糖食品,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因此,公司对上年同期的损益
进行了调整。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结合公司本年度业务模式
调整,公司工业原料销售业绩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同时,公司早前
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达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731 号】,经过公司及律师团队数日的努力,目前公
司拟采取的救济途径,一是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二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若
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为达到执行仲裁裁决的目的而向法院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法院可以依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期间并不影响仲裁裁决的执行,如果已经执行的,依据法院作出的裁决进行处理,撤销裁决的,可以进行执行回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财务部测算,公司第 2 季度计提预计负债约 7,100.38 万元,上年同期没有相关支出,该项支出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导致利润总额同比减少。由于该案件涉嫌涉及刑事案件,公司将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该案件仲裁裁决的实际履行和执行情况将会受刑事案件程序的影响,仲裁结果对公司造成的最终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所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 年半年度实际业绩情况和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