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3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9 项议案,其中,第 8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
回避表决;除第 8 项议案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二、 会议通知及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0 年6 月 24 日、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 6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赵璧秋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5,744,711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28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5,018,14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076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0,726,567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6.0512%。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 1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492,62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8314%。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2,2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5%。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11,470,3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279%。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95,744,711 股。同意 285,044,429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19%;反对 10,676,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3.6100%;弃权 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2,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944%;反对 10,676,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968%;弃权 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88%。
表决结果:通过。
2.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95,744,711 股。同意 285,044,429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19%;反对 10,676,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3.6100%;弃权 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2,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944%;反对 10,676,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968%;弃权 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88%。
表决结果:通过。
3. 《2019 年年度报告》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95,744,711 股。同意 285,027,929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763%;反对 10,716,7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3.6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5,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508%;反对 10,716,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49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2019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95,744,711 股。同意 285,027,929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763%;反对 10,716,7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3.6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5,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508%;反对 10,716,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49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95,744,711 股。同意 284,664,001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533%;反对 11,080,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3.74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842%;反对 11,080,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15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确定 2020 年银行等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95,744,711 股。同意 285,250,549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16%;反对 10,494,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3.54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8,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79%;反对 10,494,1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12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95,744,711 股。同意 285,113,229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052%;反对 10,631,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3.59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1,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30%;反对 10,631,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07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 审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企业与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赵璧秋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94,784,485 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100,960,226 股。同意 90,279,6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210%;反对 10,680,5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57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2,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658%;反对 10,680,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34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02 审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企业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蔡熙扬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0,959
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95,723,752 股。同意 285,067,17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