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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0项议案,其中,第5项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应当由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第5项议案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二、会议通知及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15:00至2019年6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陈建斌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0,196,785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44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5,340,2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28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856,5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158%。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95,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07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5,600,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24%。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196,785股。同意287,749,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67%;反对2,44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7.0302%;反对2,447,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196,785股。同意287,749,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67%;反对2,44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7,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302%;反对2,447,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018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196,785股。同意287,749,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67%;反对2,44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7,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302%;反对2,447,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196,785股。同意287,722,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73%;反对2,474,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20,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519%;反对2,474,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56%;反对2,47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1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641%;反对2,47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196,785股。同意287,717,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56%;反对2,47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1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641%;反对2,47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196,785股。同意287,717,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56%;反对2,47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1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641%;反对2,47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196,785股。同意287,715,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50%;反对2,48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6.4314%;反对2,48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6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196,785股。同意287,717,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56%;反对2,47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1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641%;反对2,47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投票选举,补选赵璧秋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196,785股。同意287,17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00%;反对3,01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77,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081%;反对3,017,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经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赵璧秋先生、陈建斌先生、黄兆斌先生、符荣武先生、李峻峰先生、王丽娟女士和黄强先生七位董事组成,其中,李峻峰先生、王丽娟女士和黄强先生为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十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1至4、9详见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