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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长虹美菱: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3-01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母公司
个别报表中实现净利润为 180,902,350.76 元。根据有关规定,本年度年初未分
配利润 952,820,937.05 元,扣除当年分配的 2021 年年度利润 51,496,185.75 元
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8,090,235.08 元,2022 年末母公司个别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64,136,866.98 元。另,2022 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44,538,734.49 元,2022 年末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09,082,037.66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9,923,7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2,693,134.35元(含税)。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971,443,732.6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本公司《公司章程》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
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虹美
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各类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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