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3-040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
宏伟先生(其现为美籍华人)于2013年8月29日至8月30日期间以其业绩激励基金
及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B股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1、购买人:常务副总裁刘宏伟先生(其现为美籍华人)。
2、购买目的: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同时
也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购买人以其激励基金和自有资金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
司股票。
3、购买方式:通过二级市场直接购入。
4、购买股份数量及比例:2013年8月29日至8月30日,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宏
伟先生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B股股票,共计
262,5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763,739,205股的0.0344%。具体情况如下:
上年末所 本次变动 本次购买B
本次购买 本次购买
持本公司 前持有股 股股份的成
姓名 职务 B股股份 后的持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交均价
数量(股) 数量(股)
(股) (股) (港元/股)
刘宏伟 常务副总裁 0 0 262,500 3.830 262,500
5、刘宏伟先生本次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本次购买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及其个
人承诺进行锁定。
6、常务副总裁刘宏伟先生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本次购买的美菱电器股票在未来第一年内,将不通过任何市
场方式减持,第二年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其持有部分的50%,第三年可根
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剩余的50%。
(2)本人同时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包括
但不限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得将本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
又买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等。
7、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公告。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