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股票代码:000521、200521 编号:2009-043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12 月1 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 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记名投票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家章副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 年11 月16 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
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文汇报》和巨潮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124,977,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21 %。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107,588,278 股,占公司A 股股东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5.80 %。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17,388,815 股,占公司B 股股东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37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977,093 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588,278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388,81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977,093 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588,278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388,81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977,093 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588,278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388,81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977,093 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588,278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388,81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977,093 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588,278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388,81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977,093 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588,278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388,81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对家电下乡产品“十年免费保修”维修费进行预计的议
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977,093 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588,278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388,815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竞买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和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股
权的议案》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
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3,334,326 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3,096,326 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8,000 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李鹏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对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人
员均具有出席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