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09-019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 年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储备中心签署了《国
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储备中心有偿收回本公司拥有的位于合肥市芜湖路两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前述有关事项本公司已于2006 年12 月30 日、2007 年8 月
7 日及2009 年6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文汇报》及巨潮信息
网上以公告形式就前述有关事项进行了披露。
2009 年6 月11 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和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在合肥土地交易
市场将座落于包河区、芜湖路与马鞍山路交口的166.17 亩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公
开拍卖,其中原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前述宗地出让计价面积约为153 亩,根据现场
宣布的拍卖成交结果,本次土地拍卖的成交价格为615 万元/亩。
根据本公司与储备中心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双方同意
由储备中心收回本公司所属的芜湖路33 号和芜湖路48 号合计119,400 平方米土
地,土地上市成交后6 个月内由合肥市财政向本公司支付土地收回补偿费(含拆
迁、搬迁、安置等),具体补偿费按照土地成交总额扣除契税和合肥市土地储备
中心以该宗土地抵押贷款形成的银行利息(含评估费)后的65%计算。若该宗地
出让后政府收益按上述比例分成后低于198,040,000 元,则政府收益按198,040,
000 元计。协议约定该宗地出让计价面积以市规划局最终规划及实际测绘为准,
本公司无偿提供代征道路、绿地及教育等市政、公益用地。另外,协议还约定储
备中心对该宗土地积极进行推介,争取早日最优的盘活土地资产,若最终成交价
款超过6 亿元并成交单价超过400 万元/亩、500 万元/亩、600 万元/亩,则储备
中心分别分段提取相应超过部分的10%、30%、50%。分段提取后,再按前述约定
计算补偿费和政府收益。
鉴于本次土地拍卖成交所涉及公司原收回土地具体补偿金额需按已签署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和最新的政策予以落实,公司需与储备中心进一步沟通后才能确定最终的土地补偿金额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另外,据公司初步测
算,公司原厂区的土地使用权及搬迁过程中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相关搬迁损失和支出、及相关税费等预计在4.5 亿元左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
储备中心等有关部门沟通,待土地收回涉及的相关事项确定后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